鄉鎮分會長行銷代理人育成
319鄉鎮分會長說明:
鄉鎮分會長為台灣樂活良品推廣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或MITA)組織章程中的地區會員,享有本會
會員權利並須善盡會員義務。
鄉鎮分會長的資格認定需經本會遴選機制,單一地區僅設一人,保障權益。
本會輔導鄉鎮分會長成為行銷代理人,以協助在地發展
本會與鄉鎮分會長之關係為:在地有志者,經正常程序加入本會成為地區會員,本會培育並
輔導該地區會員成為該鄉鎮之特許在地良品行銷代理人,權利與義務皆受雙方議定合作備忘
錄(附件一)之內容約束,故本會與地區會員為長期策略合作關係。
319鄉鎮分會長範圍及資格:
以台灣319鄉鎮及北高50區共369個的區隔方式,每個鄉鎮一人(或公司)為限。
鄉鎮分會長資格為:
1.具備中華民國台灣國籍;
2.年滿20歲以上;
3.須先取得本會地區會員資格;
4.並針對秘書處核定會費(附件二)並繳交完成;
5.於目標鄉鎮居住滿一年以上(設籍該鄉鎮者優先) ;
6.完成填寫本會分會長資料表,並通過秘書處審查;
7.完成本會所辦理分會長教育訓練課程,並通過結業測驗:
8.接受本會後續MIT認證輔導等事宜。
年度發展目標(2010~2012 三年)